在現實生活中,很多人會和朋友或親人合夥做生意。但當中途有人想退出(退夥)時,常會引發爭議。以下是常見的幾個重點,幫大家整理清楚:
一、要退夥,不能隨便說說就算數!
●如果合夥沒有約定要維持多久,一般來說,想退夥的人要在2個月前通知其他所有合夥人。
●除非是遇到重大問題(而且不是自己造成的),才能立即退夥。
●雖然退夥不用對方同意,但必須明確告訴每一位合夥人,不能只講給其中一兩個人知道,否則法律上可能不算成立。
●如果合夥人之間對「你到底有沒有真的退夥成功」有爭執,最後可能還是得透過法院來釐清。
二、退夥可以拿回多少錢?不是你說了算!
●能拿回的錢,是要看你退夥那一刻合夥財產的實際狀況,不一定就是你當初出的錢。
●如果合夥的事情還沒結束,必須等事情處理完後,才能一起算賺賠。
●如果你跳過這些程序,直接自己計算金額要求返還出資,法院通常不會接受。
●要是合夥生意賠錢,退夥人不但可能拿不到錢,甚至還要賠錢,因為你原本也有義務分擔虧損。
三、退夥時,盈餘和虧損怎麼分?
●賺的錢或賠的錢,要依照合夥契約,或民法的規定來分配。
●你退夥的時候,之前的盈虧也要一起算清楚,不能只算自己出多少錢。
四、合夥結束≠馬上沒責任,要經過「清算」!
●合夥關係要真正結束,還得經過清算這個步驟。
●清算就是把合夥財產分一分、債務還一還,把該結束的事處理乾淨。
●在這段清算期間,合夥人還是可能要對合夥債務負責,不能說散夥就一身輕了。
五、合夥 ≠ 公司,退夥 ≠ 退股,別搞混!
●民法中的「合夥」,和公司法裡的「公司」不一樣。
●合夥是個人與個人間的關係,退夥用民法規定來處理;
●公司股東想退出(俗稱「退股」)則走公司法的流程,例如:出資額轉讓、減資、放棄出資或公司解散等。
●這兩者法律依據與操作方式差很大,搞錯很容易引發糾紛。
六、合夥退夥常見問題
(一)合夥人可以隨時退出嗎?
🔹 不一定可以隨時退!
如果合夥沒有約定期限,原則上要在兩個月前通知所有合夥人;除非遇到重大且不是自己造成的原因,才可以立即退夥。
(二)我只通知其中幾位合夥人退夥,這樣有效嗎?
🔹 無效風險高!
退夥必須通知全部合夥人才算數,只講給幾個人知道,有可能法律上不成立。
(三)我想退夥,可以直接要回我當初出的錢嗎?
🔹 不一定!
你能拿回的金額,要看退夥當時合夥事業的實際財產狀況。不是想退就能領原本的出資金額,還要扣掉虧損或未處理的事務。
(四)退夥時可以自己估算金額來要錢嗎?
🔹 不行!
退夥後的金錢分配,需要合夥人一起清算後確定。你不能自行計算金額就要求對方付款,這樣法院通常不會支持。
(五)合夥事業如果賠錢,我還能拿回錢嗎?
🔹 可能拿不到,還要倒貼!
如果事業虧損,你不但可能拿不回原本的錢,還可能需要按比例賠償債務。
(六)合夥退夥時,盈餘和虧損怎麼算?
🔹 要一起算清楚!
退夥時,必須一併計算你參與期間的盈餘分配與虧損負擔,根據合夥契約或民法來處理
(七)合夥結束後就沒事了嗎?
🔹 還沒完,要清算!
合夥關係要真正終結,必須經過清算程序,處理剩下的財產與債務。沒清算前,你還是對外要負責任的!
(八)合夥和公司有什麼不同?退夥跟退股是一樣的嗎?
🔹 完全不一樣!
合夥是走《民法》程序,公司則是走《公司法》程序,大家非常容易搞混。
退夥適用合夥規定;退股(公司股東退出)則需依照轉讓股份、減資或公司解散等公司法程序來處理,兩者法律處理方式完全不同。
📌 提醒你:
退夥不是說退就退,請記得提前規劃、完整通知、依法清算。如果情況複雜,建議諮詢專業律師,保障自己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