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事起訴狀(請求繼承登記及裁判分割)
繼承人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其他繼承人協同辦理繼承登記,並請法院分割遺產。 → 家事起訴狀(請求繼承登記及裁判分割)
家事起訴狀(請求認領子女)
主張被告是生父,起訴請求法院判決被告認領非婚生子女。 → 家事起訴狀(請求認領子女)
家事起訴狀(離婚+監護權)
請求法院判決離婚,同時要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離婚起訴狀通用格式。 → 家事起訴狀(離婚+監護權)
民事上訴狀
對法院判決不服,提起上訴並且提出上訴理由。(必須在20日內提出!) → 民事上訴狀
民事聲請退還裁判費狀
撤回起訴、上訴、抗告或和解、調解成立以後,請求法院退還原繳納的裁判費三分之二。 → 民事聲請退還裁判費狀
民事撤回起訴狀
起訴以後沒有繼續進行訴訟的必要,向法院表示撤回原來的訴訟。 → 民事撤回起訴狀
民事答辯狀
收到起訴狀後,要向法院表示不同意原告請求的理由。 → 民事答辯狀
民事聲請變更期日狀(請假)
法院定的開庭、調解日期,如有不能出庭的理由,向法院聲請更改日期。 → 民事聲請變更期日狀(請假)
民事陳報狀
有事情要向法院提出說明。 → 民事陳報狀
民事準備狀
原告起訴以後,補充起訴的理由或證據而向法院提出的書狀。 → 民事準備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