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承系統表

繼承系統表編列的參考寫法(請擇一使用)。 繼承系統表

家事聲請狀(拋棄繼承)

繼承人如欲拋棄繼承權時,應該在得知繼承消息起3個月內,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。 家事聲請狀(拋棄繼承)

收養同意書

子女被收養時,要生父及生母同意。故聲請法院裁定認可時,必須檢附收養同意書。 收養同意書

會面交往方案(版本二)

探視子女的時間、方式及應遵守事項等寫法參考,可自行依據實際需求調整、增加或刪減。 會面交往方案(版本二)

會面交往方案(版本一)

探視子女的時間、方式及應遵守事項等寫法參考,可自行依據實際需求調整、增加或刪減。 會面交往方案(版本一)

家事起訴狀(改定監護權)

主張原本離婚協議或法院裁判不利子女,或有監護權的人沒有盡到照顧責任,聲請法院改定子女的監護權或會面交往方式。 […]

家事起訴狀(暫時處分)

各種家事非訟事件裁判確定前,聲請法院裁定暫時處分的通用書狀,暫時處分的類型包括給付扶養費、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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