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預立遺囑的好處
(一)依照遺囑內容執行,免去爭吵。
(二)在保留每位繼承人法律最低要求的「特留分」後,就可以自由分配遺產,減少繼承人共有不動產的困擾。
(三)可以「遺贈」給沒有親屬關係的人。
(四)預作節稅規劃。
二、幾歲開始就可以立遺囑?
16歲以上,而且不需要父母同意。
三、寫了遺囑能再改嗎?
可以!
(一)隨時可以改變心意,再寫一份遺囑,撤回之前寫的遺囑的全部或一部分。
(二)前、後遺囑有牴觸的地方,以後遺囑為準。
四、律師最推薦哪一種立遺囑的方式?
「公證遺囑」
(爭議最少,有公證人幫忙把關,
至少不會不合法律規定,白忙一場。)
基本費用:
- 公證費用:依合計財產價值級距收費。
- 2位見證人車馬費。
額外費用:
- 律師費:找律師諮詢、規劃、草擬遺囑。
五、有什麼特別要注意的?
(一)挑選「遺囑見證人」要符合民法第1198條規定。
(二)記得選一位值得信任的「遺囑保管人」及「遺囑執行人」。
(三)保留每位繼承人法律最低要求的「特留分」,不要偏心到太過頭。
六、可以結合其他工具一併規劃
(一)「死亡保險」
(二)「保險金信託」
(三)透過遺囑設立「遺囑信託」
(四)生前設立「閉鎖性公司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