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

Q&A

【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犯罪】

目錄

一、年紀

兒童及少年:未滿18歲。

兒童:未滿12歲。

少年:12歲以上未滿18歲。

二、性交

違反意願:
未滿14歲(7年以上重罪!)
14歲~未滿18歲(刑期3年以上)
 
兩廂情願:
未滿14歲(刑期3~10年)
14歲~未滿16歲(刑期7年以下)

三、猥褻

違反意願:
未滿14歲(刑期3~10年)
14歲~未滿18歲(刑期6個月~5年)
 
兩廂情願:
未滿14歲(刑期6個月~5年)
14歲~未滿16歲(刑期3年以下)
以下為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之特別規定

四、不可以付錢!

付錢給16歲~未滿18歲的少年,做了性交或猥褻行為,構成刑期3年以下的犯罪。

五、招募兒童或少年拍片、攝影師拍攝性影像

招募兒童或少年拍片:刑期3~10年

攝影師拍攝性影像:刑期1~7年

六、轉傳、分享性影像、下載性影像、買門票進場觀賞

轉傳、分享性影像:刑期1~7年

下載性影像、買門票進場觀賞:刑期1年以下

七、行政處罰:坐檯陪酒、色情陪伴

轉傳、分享性影像:刑期1~7年

下載性影像、買門票進場觀賞:刑期1年以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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